近日,自然資源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支撐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加強支撐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檢驗檢測能力建設,規范檢驗檢測機構技術行為。
《通知》要求,從事自然資源領域檢驗檢測活動的機構要面向自然資源工作重大需求和“兩統一”職責履行。自然資源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構建自然資源檢驗檢測技術標準體系。自然資源部門應積極采信檢驗檢測機構有關數據成果,支持檢驗檢測技術體系建設,支持開展地質勘查技術檢測等服務,在自然資源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和行業管理中委托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分析測試、檢驗評價、質量控制等;支持檢驗檢測機構跨領域技術融合,鼓勵開展自然資源檢驗檢測新技術、新方法和全過程質量控制技術研究。
《通知》明確,整合國土資源和海洋國家級資質認定評審組為自然資源評審組,并受市場監管總局委托,實施相關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技術評審、評審員管理等工作。自然資源評審組辦公室設在自然資源部科技發展司。自然資源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公開發布結果名單。
《通知》提出,自然資源部門組織完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強化對檢驗檢測機構的人員、儀器設備、標準規范等重要環節的日常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和自然資源部門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部門合作和信息溝通,及時向社會公開檢驗檢測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及處罰結果等監管信息。
《通知》強調,建立健全對檢驗檢測機構的“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對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行為存在不規范或違法違規情況的,視情處理并公開通報。